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散装卤味要少吃 两种酱油不要买
通讯员 高旦萍 陈娜 本报记者 陈锦

  本报讯  近日,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餐饮单位的酱油、食用油、熟肉制品及餐饮业消毒餐具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抽检结果:酱油合格率为96.92%,食用油合格率为99.08%,熟肉制品合格率为67.86%,消毒餐具合格率为77.6%。
  不合格的酱油产品分别为广州缘鼎食品有限公司金松调味品厂生产的绣湖老抽王(规格:750克/瓶,生产日期:2008-02-06)和义乌市吴店镇双尖调味品厂生产的名门黄豆酱油(规格:360ml/袋,生产日期:2008-03-12)。
  另外,本次抽检的餐饮业散装自制熟肉制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率较高,且少数产品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因此,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不购买或少购买散装卤味食品;
  2.购买散装熟肉制品时先看销售环境,即销售单位是否证照齐全、熟食是否在专间制作完成、销售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否配有温度适宜的冷柜等冷藏设施,不要挑选色泽太艳的食品,因为这些漂亮的颜色很可能是加入人工合成色素或发色剂亚硝酸盐形成的;
  3.散装熟肉制品尽量加热后再食用,吃剩的应贮存在冷藏设施内,再食用前需重新加热处理,谨防食物中毒。